1、本人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申请,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并提交分管校领导审批。
2、学校研究同意后由人事处通知辞职人员到人事处领取《离校通知单》并办理离校手续(逐个部门办理离校登记)。
4、将《离校通知单》交至人事处,开具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证明。
5、转出档案关系等(档案在学校的需提供档案转移介绍信,档案在人才服务中心的需进行网上申请转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