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通信类专业教师赴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实践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5-07 阅读次数: 1554  

各部门:

根据省高职师培中心《关于选派高职院校专业教师赴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实践的通知》(苏高职培函〔20157号)文件精神,全省高职院校选派通信类相关专业教师赴中兴通讯进行为期一年的企业实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及条件

1、通信类相关专业教学一线的专业课或实习指导教师。

2、要求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3、原则上要有通信类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

4、从事专业教学工作2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二、选派人数

全省共20人。推荐名额:开设通信类相关专业的学校可推荐2人,其他学校可推荐1人。

三、选拔程序

个人申请、经所在院(部)同意后报学校审核推荐、省高职师培中心初步审核、中兴通讯组织测试、省教育厅确定人选。

四、项目时间、内容和形式

本次企业实践时间为1年,从20156月开始实施。

企业实践共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集中理论培训。时间为一个月,安排在中兴通讯授权培训中心——中兴信雅达教育集团,分无线通信、有线通信等方向小班授课。

第二阶段,工程实训。时间为2个月,安排在中兴通讯国内各办事处,由中兴通讯资深工程专家一对一进行现场工程实训指导,主要内容为网络规划优化和设备调试等。

第三阶段,独立工程实践。时间为9个月,由中兴通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承担独立的工程实践任务。

第四阶段,企业实践总结。总结企业实践成果,对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中兴通讯相应资格证书。

五、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由中兴通讯承担。学员理论培训期间食宿由中兴通讯统一安排;工程实训期间由中兴通讯按其员工差旅费标准补助,并按正式员工工资的80%发放薪酬;独立工程实践阶段,按中兴通讯正式员工工资标准发放薪酬。

六、组织实施

项目由省高职师培中心、中兴通讯学院与中兴信雅达教育集团共同组织实施。

七、工作要求

本项目要求教师全脱产,教师参加企业实践期间,人事关系在原单位,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企业实践期间的工资、津贴、福利、职务评聘等原则上不受影响。

请各部门在515日前完成推荐工作,申报人填写《高职院校教师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实践推荐表》和《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培训申请表》由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后报人事处。联系人:邵晖    电话:81838865



                                           人事处

                                         201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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