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无锡职业技术学院“青蓝工程”实施办法》(锡职院[2013]5号)文件要求,10月起开展学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及中期考核工作。
一、2015年学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
1、2015年新进校青年教师,符合文件规定要求,可填写“青年教师培养计划书”(附件1)进行申报。
2、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由个人向所在院(部)提出申请(填写推荐表,附件2、3),院(部)根据学科或专业建设需要以及申请人的综合条件进行全面评议,并由学科小组投票表决确定推荐人选。
3、申请人申报及推荐材料请交所在院(部)审核并签署意见,各院(部)请于11月13日前将培养对象申报材料及“学院青蓝工程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4)一并交人事处,人事处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的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召开院学术委员会会议进行评议,确定培养对象人选。
二、学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中期考核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培养、管理和考核工作,促进培养人选更好地完成培养计划,达到培养要求。现对2013和2014年度学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进行中期考核。请各培养对象认真总结一年来的目标完成情况,填写中期考核表(附件5),由指导教师及培养对象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于2015年11月30日前交人事处。
人事处
2015-10-27
附件1-学校青蓝工程-青年教师培养计划书.doc
附件2-学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doc
附件3-学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doc
附件4-学院青蓝工程申报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5-学校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中期考核表.doc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青蓝工程”实施办法(锡职院人〔2013〕5号).doc
学院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名单(2013).xls
学院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名单(201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