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选拔2016年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赴境外研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计划
中青年骨干教师300人左右,其中高职高专院校100人左右;团队5个左右(不面向部属高校),每个团队3-5人;跟岗研修校长50人左右(不面向部属高校),其中高职高专院校20人左右。
二、名额分配
中青年骨干教师推荐名额: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每校不超过4人。
团队、跟岗研修校长由学校据实申报,原则上每校限报1个团队,公办学校每校可推荐1名校长、副校长或校级干部后备人选。跟岗研修校长人选经学校党委集体研究并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后,方可向教育厅推荐。
三、推荐人选条件
(一)推荐人选的年龄要求。中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团队带头人、跟岗研修校长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职高专院校申请人应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二)推荐人选学位和专业技术职务要求。高职高专院校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担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境外研修单位和学科要求。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高校申请人的境外接受高校应为世界排名前200强高校或高水平研究机构,研修的学科应排名世界前列;其他本科院校可放宽至世界排名前200强高校或学科排名世界前100强高校;高职高专院校可放宽至国际知名本科院校或高水平职业院校。申请到港澳台地区研修的,外语不作要求,但研修单位须为世界排名前200强高校。世界200强高校以《泰晤士高等教育》公布的2015年排名为参照(见附件1)。学科排名具体标准参照2015年度QS学科排名。
各校推荐人选境外研修单位的邀请函,应由导师本人或相关管理部门出具。跟岗研修校长应由境外高校校领导发出邀请。邀请函应明确研修起止时间及导师姓名、从事专业、职称等。原则上具有副高级职称推荐人选联系的导师应具有正高级职称。
(四)外语要求。外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英语(PETS5):笔试总分50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2分(含)以上;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2分(含)以上;德语(NTD):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法语(TNF):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
2.外语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法语、日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俄语:中级班结业证书;德/英语(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理工专业研究人员):德语初级班结业证书、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德语(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社科专业研究人员):中级班结业证书。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者,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分,托福8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1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3级。
(五)已获批国家和省公派留学、尚未出国但仍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以及获得过国家、省公费资助出国留学、回校工作未满3年的人员不推荐。从事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等学科的人员原则上不推荐。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一)《2016年度江苏省高校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申请表(骨干教师)》、《2016年度江苏省高校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申请表(团队)》、《2016年度江苏省高校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申请表(校长)》(见附件2、3、4)以及附件材料(A4纸双面印刷,装订成一册,一式两份)、《2016年度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5,一份),上述材料中各申请表需提供电子版1份。
(二)附件材料包括:(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2)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3)外语合格证明材料;(4)境外研修单位邀请函复印件;(5)境外研修单位、导师简介;(6)研修学科世界排名证明材料(QS官网截图证明)。附件材料中,凡复印件均需学校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属实,凡外文均需同时译成中文。
(三)报送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所在院(部)提出申请填写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培训申请表》(附件6),由各院(部)及国际交流合作处签署意见后于12月30日前将申请及申报所需材料报送人事处(J1-101), 联系人:邵晖,联系电话:81838865。
其他未尽事宜按《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苏教师〔2011〕2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人事处
2015-12-15
附件:2016境外研修.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