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当月可办理退休手续。
2.本人持《教职工退休离校手续表》(人资处提供),先在本部门办理交接手续,再到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并盖章,最后交人事处留存。
3.本人携带2寸近照一张,最高等级的职称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独生子女证书、三十年教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交人资处。
4.本人持身份证、原社保卡到市民中心12号楼无锡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L区办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字样的社会保障卡并激活银行卡功能。(各户籍所在地街道社会保障所均可办理)。
5.退休工资(包含退休金+提租补贴+交通贴)将在退休到龄的下个月发放到账。在编刚退休人员退休金为预发待遇,待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兑现正式退休金,差额由上级部门计算补发。提租补贴、交通贴都由学校发放。另外,在编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根据独生子女、高级专家、三十年教龄等情况按政策规定经省人社厅审批后由学校发放。
6.退休人员中如在1996年1月1日以后有企业工作经历人员请按下列流程提供其他材料:职工本人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人资处网站可下载)→交人资处确认《转入申请表》内容后上报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心开具《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由职工本人携带《转移接续联系函》至当地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一般为当地的社保中心)办理相关转移手续→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心收到对方经办机构寄至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以及确认转移基金到账后才能进行退休待遇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