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引进人员户口迁移流程
  发布时间: 2024-11-12 阅读次数: 10  

一、落户所需材料:

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手机号码、民族、学历、毕业院校、毕业时间(需精确到日)、所学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及等级、原户籍地址、随迁子女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若有随迁子女)。

二、落户流程:

1、申请人发送落户所需材料至校人力资源处;

2、校人力资源处发起落户申请;

3、申请成功后,由人力资源处下载《落户联系单》并开具《同意落户证明》给申请人;

4、申请人持《落户联系单》以及其他证明材料(详见《落户联系单》)按公安部门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持无锡市公安局开具的户口准迁证回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所需材料以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为准);

5、申请人持以下原件:落户联系单(打印件)、同意落户证明(校人力资源处开具)、户口本、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户口迁移证(若无则不提供)、结婚证(若已婚)、随迁子女的户口本及出生证明(若有随迁子女)至雪浪派出所办理新户口本(联系电话0510-6607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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