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6-08 阅读次数: 1530  

各院(部)及各部门:

为了表彰长期在教学第一线从事教学工作,注重教学改革实践,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优秀教师,弘扬教学名师高尚师德,激励广大教师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敬业奉献,学校决定开展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名额和条件

评选对象为学校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人员。已获得省或国家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

本次校教学名师的评选名额不超过3名,评选条件按照《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办法》(附件1)执行。

二、评选推荐工作安排

各院(部)组织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申报。个人填写相关表格,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双肩挑”教师的申报材料报课程所属院(部);各院(部)对申报人选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在广泛考察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确定本部门推荐人选及材料,各院(部)限推1名。推荐人选及材料于71日前报学校人事处。

三、材料报送

1.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奖推荐表(一式2份);

2.佐证材料复印件(能反映候选人学术、技术水平并具有代表性的论文、论著、研究报告等(限4篇)以及近五年以来获得教学、科研等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出版的论著、教材、论文等只复印封面、目录即可)1份。

四、评审及公示

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科产处等职能部门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核,学校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意见报院长办公会议审定。

公示拟确定人选。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择优推荐,按要求上报材料,做好本次评选工作。

 

附件1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办法.doc

附件2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表.doc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1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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